首席律师

吴拥军律师 首席律师吴拥军律师,西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硕士毕业,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在公司法和税法领域有着深厚的沉淀。吴拥军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国内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现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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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吴拥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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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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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收政策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油页岩的资源税适用税目的批复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油页岩的资源税适用税目的批复

粤地税函〔1995〕059号


你局茂地税发〔1995〕33号请示收悉。关于油页岩(又称煤油页岩或油母页岩)的资源税适用税目问题,经研究,省局意见,油页岩属于非金属矿产品,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矿产品划分的规定,应归入“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税目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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