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吴拥军律师 首席律师吴拥军律师,西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硕士毕业,现任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校外导师,在公司法和税法领域有着深厚的沉淀。吴拥军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国内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工作经历,现为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吴拥军律师

邮箱地址:yojanelawyer@sina.com

执业律所: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8-9层

地方税收政策

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

关于对印花税实行按期汇总及代征汇总缴纳问题的通知

(89)粤税三字第028号


各市、县、自治县税务局:

自印花税开征以来,各地反映货物运输、仓储保管、银行借款、财产保险等业务的应税凭证较多,贴花次数频繁,征管难度大,要求简化征纳手续。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为加强印花税的源泉控制,简化征纳手续,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银行借款、财产保险等业务的应税凭证,凡属业务主方的,其应纳印花税按《条例》的规定,可采取由运输、保管、银行、保险公司等单位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凡属业务客方的,其应纳印花税也可试行由业务主方代征汇总缴纳的方法。代征税款使用的凭证,可比照省局(88)粤税计字第046号文第(三)点对代售印花税票使用凭证问题的规定,由代征单位填开专用发票。给客方作报销凭证。

对上述采取按期汇总缴纳和代征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应逐张加盖“印花税完税戳记”(不粘贴印花税票)以示已经完税。“印花税完税戳记”(式样附后)由县(市)税务局依样统一刻制,发给上述单位按规定使用。

二、上述单位代征汇总缴纳的印花税,可以按代征税额提取5%的手续费,但对本单位汇总缴纳的印花税款,不能提取手续费。

三、上述单位汇总缴纳、代征汇总缴纳税款的缴纳期限、限额和手续,按省局(88)粤税三字第028号文办理,其中代征汇总缴纳的税额可填列在“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表”内。对“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表”式,各地可视实际需要予以删补。

希知照。

附件:“印花税完税戳记”式样

附件:

“印花税完税戳记”式样:长6cm宽4.5cm


广东省××县(市)税务局

印花税完税戳记

汇总

单位:××××(编号)

代征

合同名称:××××

 


注:1、字形为楷体;2、“汇总、代征单位”是佛汇总、代征单位的全称,例如:××县农行××营业所;“合同名称”是指合同的名称,例如:借款合同;3、汇总、代征单位有发给二个以上戳记的,用编号(1)、(2)…区别。


广东省税务局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股权法税律师网
Copyright © 2017 www.chntaxlawyer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5号凯华国际中心8-9层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